工傷・安全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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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被奧客罵到憂鬱——カスハラ的勞災認定基準與公司的責任
2023年9月1日起,精神障害勞災認定基準的「具體出來事」追加了「受到顧客・交易對象・設施利用者等的顯著迷惑行為」。解說心理負荷「強・中・弱」的判斷(需治療的暴行或執拗反覆=強、單次暴言=中)、「公司知情卻不對應」會把「中」升格為「強」的規定、安全配慮義務(勞動契約法5條)與放置カスハラ的民事責任。
員工看起來精神不調——公司對應的正確順序(受診勸奨・休職・勞災・紀錄)
員工出現精神不調徵兆時公司的對應順序:①早期把握與受診勸奨(產業醫・面談紀錄)②勞動時間・ハラスメント有無的確認與紀錄(安全配慮義務的履行證據)③私傷病(傷病手當金)與勞災的分界——業務起因性有爭議時勞災認定(基發0901第2號)會帶來解僱限制(勞基法19條)④休職發令與就業規則確認⑤復職判斷(片山組事件)。放置是最大的風險。
「這個傷用健保處理吧」是犯罪的入口——「勞災隱蔽」的構造與公司的刑事風險
停工4日以上的勞災必須不得遲延地、未滿4日也要按季度向勞基署提出勞動者死傷病報告(安衛法100條・安衛則97條)。不提出・虛偽報告=「勞災隱蔽」,50萬日圓以下罰金(120條5號)且送檢事例多數。用健保處理的問題點與公司的刑事・民事風險。
「產業醫」是誰的醫生?——50人以上公司必須選任的醫師能為你做什麼
50人以上的事業場必須選任產業醫(勞動安全衛生法13條)。產業醫做健診事後措施・長時間勞動者面談・職場巡視,並有向公司提出勸告的權限。復職判斷時產業醫意見影響很大。
「過勞死線」月80小時加班——超過的話公司會發生什麼事
腦・心臟疾病的勞災認定基準:發病前1個月100小時或2〜6個月平均80小時的加班。最高裁判所電通事件確立公司的安全配慮義務——過勞自殺也要賠償。預防的法律義務一覽。
上下班路上受傷也是勞災——通勤災害的「合理路線」規則
通勤途中的事故由勞災保險的「通勤災害」保護。要件是住居與就業場所之間的合理路線・方法。繞路買晚餐算不算?接送小孩呢?「逸脫・中斷」的例外規則一次說明。
因為職場壓力得了憂鬱症——精神疾病的勞災認定與解僱制限
長時間勞動・職權騷擾・重大業務變化造成的精神疾病,可以申請勞災。認定基準(心理負荷評價表)的機制、申請流程,以及認定後「療養中+30日」解僱禁止(勞動基準法19條)的強大保護。
「這太危險了我不做」——拒絕危險作業可以被懲戒嗎
危險作業的拒絕與退避:對生命・身體有具體危險的業務命令=勞工可拒絕、拒絕為由的懲戒・解僱無效方向(電電公社千代田丸事件・最高裁判所昭和43年12月24日判決・民集22卷13號3050頁——危險海域出航命令拒絕者的解僱無效)。安衛法25條(急迫危險時僱主的作業中止・退避義務)、勞災急迫危險時勞工自主退避的保護、安全配慮義務(勞契法5條)與作業命令的限界、「危險」的程度(抽象的危險與具體的危險)、拒絕時的行動(指摘・記錄・申告)。
職場熱中症對策的義務化——2025年6月施行的安衛則改正
2025年6月1日施行的勞動安全衛生規則改正:WBGT28度以上或氣溫31度以上的環境下連續1小時以上・或1日4小時超的作業,僱主有①熱中症自覺症狀者・發現者的報告體制整備②惡化防止措置的實施手順作成③關係勞工周知的義務(違反有罰則)。背景是放置導致死亡的案例。既有的WBGT測定・休憩・水分鹽分補給等指針義務的整理、發病時的勞災該當性、外國人勞工(語言)的周知注意。
家人因工死亡——遺族(補償)年金・一時金・葬祭料,留下的家族能拿到什麼
業務災害死亡時,遺族(補償)年金=給付基礎日額153〜245日分/年(按遺族人數)+遺族特別支給金300萬日圓。受給資格是有生計維持關係的配偶者・子女等(妻以外有年齡等要件)。住在海外・外國籍的遺族也是對象。葬祭料・時效5年也解說。
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了——勞災發生時該做的事、絕對不能做的事
勞災保險是無過失給付,申請不是公司的恥辱。絕對不能做的是「勞災隱匿」——不提出死傷病報告是犯罪(50萬日圓以下罰金)。療養中的解僱限制、民事賠償的上積風險。
確診癌症還能繼續工作嗎——治療與工作兩立的制度整理
癌症治療與工作的兩立:告知公司的範圍(要配慮個人情報・告知義務原則無)、以癌症為由的解僱=勞契法16條無效方向、利用可能的制度(傷病手當金——2022年改正後支給期間通算化對反覆治療有利、時差出勤・短時間勤務・テレワーク、休職制度)、厚勞省「治療與職業生活兩立支援指引」的框架(本人申出→主治醫意見→就業上措置)、「がん相談支援センター」・產業保健總合支援窗口等的利用、公司端的環境整備。
每年一次的「壓力檢查」是什麼——高壓力判定後的醫師面談與公司不能做的事
50人以上的事業場每年必須實施壓力檢查(勞動安全衛生法66條の10)。結果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提供給公司、高壓力者可申請醫師面談、因申請面談而不利對待是被禁止的。
50人的瞬間義務爆發——衛生委員會的設置・毎月開催・議事錄,漏了會怎樣
常時50人以上的事業場須設置衛生委員會(安衛法18條):毎月1回以上開催、委員半數由過半數代表推薦者構成、議事錄作成保存3年、議事概要向勞工周知。同時觸發的還有衛生管理者・產業醫選任・ストレスチェック・定期健診結果報告。未設置的罰則(50萬日圓以下罰金)與勞基署臨檢時的檢查點。
公司對你的生命・健康負有「安全配慮義務」——過勞・職災・職場暴力的賠償根據
使用者對勞工的生命・身體・健康負有必要配慮的義務(勞動契約法5條)。判例起源是陸上自衛隊事件(最高裁判所昭和50年2月25日判決・民集29卷2號143頁)・川義事件(最高裁判所昭和59年4月10日判決・民集38卷6號557頁)。違反時的損害賠償請求(債務不履行)・與勞災給付的關係・立證的要點解說。
勞災給付拿了還能告公司嗎——勞災保險與民事賠償的調整
勞災保險給付與民事損害賠償的關係:兩者並存(勞災給付不含慰謝料=民事訴訟的存在意義)、同一事由給付的損益相殺的調整(已支付・支給確定部分從對應損害項目扣除——填補的損害項目對應關係、充當順序參照最高裁判所平成27年3月4日判決・民集69卷2號178頁)、特別支給金不扣除(最高裁判所平成8年2月23日判決・民集50卷2號249頁)、慰謝料・物損是調整對象外、勞基法上的災害補償與民事賠償的免責關係(勞基法84條2項的類推)、對第三者行為災害的求償・示談的注意、會社側的支付設計。
得流感被公司命令停止出勤——這段期間有薪水嗎
季節性流感不是感染症法上的就業制限對象(新型流感等另論)→本人可勞動但公司判斷命令停止出勤=「可歸責於僱主的休業」,休業手當(勞基法26條・平均工資6成)必要。本人發燒無法勞動=病欠(無給可)+傷病手當金(連續4日以上)。有休充當是本人的選擇不能強制。學校保健安全法的出席停止是學生的規定。公司端:就業規則的病者就業禁止條項(安衛法68條・感染症法的整理)與手當設計。
公司的安全衛生管理體制——50人・10人的門檻與選任義務(經營者檢查清單)
50人以上的事業場要選任衛生管理者(安衛法12條)和產業醫,一定業種還要安全管理者(11條)。10〜49人要衛生推進者・安全衛生推進者(12條の2)。該選不選是違法(罰金),職災發生時管理體制的欠缺更會成為安全配慮義務違反的有力證據。人數以「事業場」為單位計算——經營者的盤點清單。
通勤路上被車撞——勞災與對方賠償可以都拿嗎
通勤中交通事故的雙軌處理:通勤災害(勞災保險)+對加害者的損害賠償(民法709條・自賠責)。第三者行為災害屆的提出義務、勞災與自賠責的調整(二重取得不可——政府的求償與給付的控除)、先行順序的選擇(自賠責先行的實益)、勞災不給慰謝料→慰謝料向加害者請求、示談前要注意(全額示談會使勞災給付停止)、治療費・休業的具體流程。
上班受傷用健保卡?——勞災與健康保險的使い分け,用錯要還錢
業務上・通勤災害的傷病「不能用健康保險」(健康保險法1條:給付對象限業務外)——要用勞災保險,治療費全額由勞災負擔(自付0円)。誤用健保時的切替手續、公司不給辦勞災(勞災隱蔽)時的對抗法:勞動者可自行向勞基署請求。
勞災的後遺症——障害等級1〜14級怎麼定、年金與一時金差多少
症狀固定後殘存障害時的障害(補償)給付:1〜7級=年金(給付基礎日額的313〜131日分/年)、8〜14級=一時金(503〜56日分),另有障害特別支給金。等級認定的流程・不服時的審查請求・與民事賠償的關係解說。
員工開自己的車上班,出事公司要賠嗎——マイカー通勤規程
マイカー通勤與會社責任:通勤途中事故的會社責任原則否定(民法715條使用者責任——通勤原則非「事業執行」・自賠法3條運行供用者責任——單純通勤利用原則不該當)、例外=業務利用的默認・獎勵(マイカー營業利用・通勤車輛的業務轉用常態化等會肯定責任的方向)、規程設計(許可制・任意保險的付保義務〔對人對物無制限等水準指定〕・保險證券的毎年確認・業務使用禁止的明記・違反時的許可取消)、通勤手當(ガソリン代——距離比例非課稅限度)、停車場的提供與管理、通勤災害(勞災)的整理、酒後駕駛・免許失效的確認體制。
員工拒絕健康檢查怎麼辦——健康診斷的義務與受診命令
日本的公司每年必須讓員工接受健康診斷(勞動安全衛生法66條),員工也有受診義務。費用由公司負擔。拒絕受診的員工可以業務命令處理嗎——最高裁判所的判斷。
樣子明顯不對勁卻拒絕就醫——公司可以命令員工看醫生嗎
就業規則有根據時受診命令有效(最高裁判所昭和61年3月13日判決・勞働判例470號6頁〔電電公社帶廣局事件〕);無規定時合理・相當範圍內也可(東京高等裁判所昭和61年11月13日判決・勞働判例487號66頁〔京セラ事件〕)。拒絕受診的處理、休職發令前的程序、指定醫師的可否。
勞災停工中每天能拿多少——休業補償給付的計算・申請方法・兼職收入的合算
休業(補償)給付=給付基礎日額(平均賃金相當額)的60%+休業特別支給金20%,第4日起支給。2020年改正後,複數工作者的給付基礎日額是全部工作的賃金合算。公司拒絕證明也能申請、不支給決定的審查請求也解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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