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了——勞災發生時該做的事、絕對不能做的事
勞災保險是無過失給付,申請不是公司的恥辱。絕對不能做的是「勞災隱匿」——不提出死傷病報告是犯罪(50萬日圓以下罰金)。療養中的解僱限制、民事賠償的上積風險。
工廠裡員工的手被機器夾傷——這時公司的應對,決定之後是「單純的保險手續」還是「刑事・民事的大問題」。
第一步:治療優先+勞災保險的申請
日本的勞災保險對業務災害無過失給付:療養補償給付(治療費全額)、休業補償給付(約8成)、障害補償給付等。保險費全額由雇主負擔,但給付由國家支出。員工申請勞災時,公司在申請書上有證明欄——協助申請是原則,對事故原因有爭執時,可以在證明時附上公司的意見。
絕對不能做的事:勞災隱匿(労災かくし)
勞動者因勞動災害死亡或休業時,雇主必須向勞動基準監督署提出勞動者死傷病報告(勞動安全衛生規則97條)。不提出、或虛偽記載(例如謊稱是上下班途中的私人事故),就是所謂「勞災隱匿」,構成犯罪:50萬日圓以下罰金(勞動安全衛生法120條5號),而且勞基署對勞災隱匿的立件態度非常嚴格,書類送檢(移送檢察官)的案例很多。「用公司的錢私下付醫藥費,不要報」——這是最危險的選擇。
療養中的解僱限制
因業務上傷病療養而休業的期間及其後30日內,原則上不得解僱(勞動基準法19條1項)。勞災休職中的處理要特別謹慎。
勞災保險之外的民事責任
勞災保險不填補慰謝料等全部損害。公司違反安全配慮義務(勞動契約法5條)時,員工可以另行請求民事損害賠償(上積賠償)。機器的安全裝置、安全教育、長時間勞動的管理——平時的安全衛生管理既是預防,也是訴訟時的防禦。
實務流程
①救護・就醫 ②事故現場的保全・記錄(照片・目擊者)③死傷病報告的提出 ④勞災申請的協助 ⑤原因調查與再發防止措施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3-13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