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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過勞死線」月80小時加班——超過的話公司會發生什麼事

2026-05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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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腦・心臟疾病的勞災認定基準:發病前1個月100小時或2〜6個月平均80小時的加班。最高裁判所電通事件確立公司的安全配慮義務——過勞自殺也要賠償。預防的法律義務一覽。

「過勞死線(過労死ライン)」——發病前1個月100小時、或2〜6個月平均80小時的時間外勞動。這是腦梗塞・心肌梗塞等腦心臟疾病勞災認定的大致基準(2021年改正後,未達基準但接近+其他負荷也能認定)。

電通事件——公司的安全配慮義務

最高裁判所平成12年3月24日判決(電通事件・民集54卷3號1155頁):新進員工長時間勞動後自殺,最高裁判所認定公司明知長時間勞動與健康惡化卻未減輕負荷,違反注意義務,公司賠償責任成立(本人性格等的過失相殺也被嚴格限制)。這個判決確立了:使用者對勞動者的生命・健康負有安全配慮義務(現在明文化為勞動契約法5條)。

法律上的預防義務

發生時公司承擔什麼

經營者今天就能做的事

①把握全員的實際勞動時間②月80小時超的人立即列管・減負荷③產業醫面談的落實④「管理職不算」是錯的——管理監督者也要把握健康管理時間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5-1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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