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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「36協定」,加班1分鐘都違法——日本加班制度的大前提

2025-06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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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日本法定勞動時間是1日8小時・1週40小時。要讓員工加班,必須先和勞方代表簽訂「36協定」並向勞基署申報。沒有協定的加班是有罰則的違法行為。

「公司付了加班費,所以加班沒問題」——其實在那之前還有一道很多經營者不知道的手續。沒有它,加班1分鐘都違法。

36協定是什麼

日本勞動基準法規定,法定勞動時間是1日8小時・1週40小時(32條),超過就是違法——即使付加班費也一樣。例外的通道是同法36條:和事業場的勞方代表(過半數工會,沒有的話是過半數代表者)簽訂書面協定,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,才能讓員工在協定範圍內加班。因為是36條,通稱「36協定(サブロク協定)」。

沒有36協定(或者沒申報)的加班,是勞動基準法32條違反,有罰則(119條1號)。付了加班費也不能治癒違法性。另外,協定要讓事業場的員工周知。

上限:原則每月45小時・每年360小時

2018年修法後,加班上限直接寫進了法律:

給經營者的檢查清單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6-16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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