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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災停工中每天能拿多少——休業補償給付的計算・申請方法・兼職收入的合算

2025-06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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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休業(補償)給付=給付基礎日額(平均賃金相當額)的60%+休業特別支給金20%,第4日起支給。2020年改正後,複數工作者的給付基礎日額是全部工作的賃金合算。公司拒絕證明也能申請、不支給決定的審查請求也解說。

工作中受傷無法上班——收入怎麼辦?勞災保險的休業(補償)等給付每天填補實質8成。計算構造和申請實務整理如下。

給付的構造

給付基礎日額=原則上是勞基法12條的平均賃金相當額(受災日以前3個月的賃金總額÷曆日數。賞與〔獎金〕除外)。另有最低保障額的設定。

支給要件與期間

兼職者的重要改正(2020年9月〜)

複數事業勞動者(在兩處以上工作的人)的給付基礎日額,是全部工作處的賃金合算(勞災保險法8條3項)。本業30萬+副業10萬的人在本業受災→以合算40萬為基礎計算。改正前只算受災事業場的部分,改善幅度很大。請準備副業的賃金資料(源泉徵收票・薪資明細)。

申請的實務

  1. 填寫樣式第8號(業務災害)/第16號の6(通勤災害)。需要事業主證明欄和醫師證明欄。
  2. 公司拒絕證明也能申請——附記「事業主拒絕證明」直接提交勞基署,勞基署會向公司照會。勞災申請是勞工(遺族)的權利,不需要公司「許可」。
  3. 提交處:管轄的勞動基準監督署。時效:休業給付就每個未領賃金的日子起算2年(勞災保險法42條)。
  4. 停工持續中,通常每1〜3個月反覆請求一次。

對不支給・中途打切的對抗

對不支給決定可提審查請求(向勞災保險審查官。知悉決定日的翌日起3個月以內)→再審查請求(勞動保險審查會)→取消訴訟。以「症狀固定」為由的打切也同樣能爭。並行地,對公司的民事損害賠償(安全配慮義務違反・勞動契約法5條),以勞災給付未涵蓋的慰謝料・逸失利益差額為對象檢討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6-04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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