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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休業手當」與「休業補償」名字像、內容完全不同——誰付・付多少・能不能同時拿

2026-04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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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休業手當=公司原因停工時公司支付的平均賃金60%以上(勞基法26條)。休業補償給付=業務上傷病的勞災保險給付(實質80%:給付60%+特別支給金20%)。原因・財源・課稅・請求對象的對照整理。

「休業手當」和「休業補償」只差兩個字,但一個是公司支付的賃金性質的錢、一個是勞災保險的給付。搞混的話,該拿的錢會漏掉。

對照表

休業手當休業補償給付(勞災)
原因可歸責於使用者的事由造成的停工(勞基法26條)業務上傷病的療養停工(勞災保險法14條)
誰付公司國家(勞災保險)
金額平均賃金的60%以上給付基礎日額的60%+特別支給金20%=實質80%
期間停工期間中第4日起支給(最初3日由公司依勞基法76條補償)、直到治癒(症狀固定)
課稅作為賃金課稅・計入社會保險非課稅(勞災保險法12條の6。特別支給金也非課稅)
請求對象公司(不付則向勞基署申告・訴訟)勞動基準監督署

休業手當的「可歸責於使用者的事由」範圍很廣

勞基法26條的歸責事由比民法536條2項更廣:經營上的障礙(原料不足・資金困難・訂單減少・設備故障等)也包含在內(ノースウエスト航空事件・最高裁判所昭和62年7月17日判決・民集41卷5號1350頁)。「今天沒客人,提早回家」「生產線停了,在家待機」——這些日子公司說「無薪」是違法的,至少要付60%。只有天災等不可抗力才免責。

注意:存在民法536條2項的歸責事由(例如違法解僱後公司拒絕受領勞務)時,可以請求賃金全額(100%)——26條是最低保障,不是上限。

休業補償給付的要點

常見的混淆場面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4-10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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