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叫你「明天不用來」——休業手當60%還是全額工資?
2025-07-19
5秒結論
因公司原因休業時,勞動基準法26條保障平均工資60%的休業手當。但公司有歸責事由時,民法536條2項可以請求100%。兩者的關係由最高裁判所ノースウエスト航空事件整理。
訂單減少・設備故障・「先在家待命」——公司單方面叫員工休業時,工資怎麼辦?日本法有兩層保護:勞動基準法26條的休業手當(60%)和民法536條2項的全額工資請求。
勞動基準法26條——平均工資的60%
「可歸責於使用者的事由」造成的休業,公司必須支付平均工資60%以上的休業手當。這裡的歸責事由範圍很廣:經營困難・訂單減少・原料不足等經營上的障礙都包含在內(天災等不可抗力才除外)。違反有罰則,還可能被命令支付同額的附加金(勞動基準法114條)。
民法536條2項——100%的可能性
公司有故意・過失等「可歸責事由」時,員工可以依民法536條2項請求工資全額。例如違法解僱後被判無效的期間・沒有正當理由的自宅待機命令。
兩者的關係——ノースウエスト航空事件
最高裁判所昭和62年7月17日判決(ノースウエスト航空事件・民集41卷5號1283頁)整理了兩者的關係:勞動基準法26條的「歸責事由」比民法536條2項更寬。民法上公司無過失(不能請求100%)的經營障礙,仍然可能該當26條(60%要付)。也就是說:60%是底線,有過失時上到100%。
實務上的注意
- 調查期間的自宅待機:有合理必要性就以支付工資為前提運用(無薪待機原則上不行)。
- 「シフト制なので不排班就沒有休業」的主張,近年裁判例多不採納——所定勞動日的認定看實態。
- 60%是「平均工資」的60%,不是月薪的60%——平均工資含加班費等,計算要正確(勞動基準法12條)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7-19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