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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從台灣請中華料理廚師來日本——「技能」簽證的10年實務經驗與在職證明審查

2026-09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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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開中華料理店・台灣料理店想從海外請廚師,用的是在留資格「技能」(熟練技能)。解說基準省令的要件:料理調理10年以上實務經驗(含外國教育機關專攻期間)、報酬與日本人同等以上、店側要有「專門料理店」的實態(菜單・座席數・營業實績)。在職證明書的信憑性是審查重點——入管會查發行店家的實在性,虛偽證明會導致不許可且留下紀錄。更新・轉職時的注意點。

「想請台灣的老師傅來掌廚」——餐飲業經營者常問的問題。結論:有路,但窄。在留資格「技能」要求的是10年以上的實務經驗,而且證明這10年的「在職證明書」會被入管認真查。

1 「技能」資格與調理師

在留資格「技能」的對象是「產業上的特殊分野所屬的熟練技能」。基準省令第1號:外國考案・日本屬於特殊的料理調理或食品製造技能,且有10年以上實務經驗(含在外國教育機關專攻該料理調理・食品製造科目的期間)。中華料理・台灣料理・印度料理等的廚師是典型。日式料理・一般西餐不符合「外國考案」,不行。

2 10年實務經驗:在職證明書的信憑性審查

審查的主戰場是經歷的立證:

3 店側的要件

招聘的店要有「需要熟練廚師的專門料理店」的實態:菜單構成(該國料理為主體)、座席數・店鋪規模、營業實績。居酒屋菜單裡放兩道麻婆豆腐,不構成「中華料理專門店」。報酬要與日本人同等以上——用「包吃住」壓低現金工資的建付,不許可風險高。

4 更新與轉職

5 給經營者的清單

  1. 面試時先確認經歷年數・前店資訊的可驗證性,再談條件。
  2. 僱用契約書(中文併記較好)明記職務=調理、報酬額。
  3. 來日後不要讓他做調理以外的工作(收銀・配達等),活動範圍外是公司的刑事風險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9-06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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