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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契約期滿就不續約」沒那麼簡單——雇止め法理(勞動契約法19條)

2025-10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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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有期契約反覆更新後的「不更新」(雇止め),在實質無期型・更新期待合理型的情況下,和解僱一樣受規制——東芝柳町工場事件・日立メディコ事件,現在明文化為勞動契約法19條。

「反正是一年一簽的契約工,期滿不續約就好」——這是日本勞動法最大的誤解之一。反覆更新後的不更新(雇止め),很多情況下和解僱一樣難。

兩個最高裁判所判例

勞動契約法19條——明文化的規則

2012年,這兩個類型明文化為勞動契約法19條:①實質無期型②更新期待合理型,雇止め需要客觀合理的理由+社會通念上的相當性。欠缺時,視為以同一條件更新。

「合理期待」怎麼判斷

公司端的管理要點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0-09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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