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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台灣,繼承了日本的財產——日本相續稅的課稅範圍與10個月期限

2025-06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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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誰被課什麼範圍,由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住所・在留資格・過去10年決定(相續稅法1條の3・2條)。台灣居住的繼承人原則只對「日本國內財產」課稅。基礎控除3,000萬+600萬×法定繼承人。申告期限10個月、台灣側也有遺產稅。

在日本工作的父親過世,留下東京的公寓與日本的存款——住在台灣的家人要被日本課相續稅嗎?要,但課稅範圍有限定。

課稅範圍:看「人」的屬性

算法的基本

期限與程序

最後注意:台灣側也有遺產稅(台灣居住者等對全世界遺產課10〜20%)。台日雙邊可能都課,台灣側有外國稅額扣抵的檢討餘地——跨境相續務必同時找兩邊的專家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6-05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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