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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業務委託」其實是僱用?——勞動者性的判斷基準

2026-08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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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簽的是業務委託・請負契約,實態卻像員工——日本法以實態判斷「勞動者性」:使用從屬性(工作指示的諾否自由・業務遂行上的指揮監督・時間場所拘束・代替性)+報酬的勞務對償性,輔以事業者性(機械器具負擔・報酬額)・專屬性等(昭和60年勞基研報告的判斷框架)。被認定為勞工則勞基法・最低工資・勞災・解僱規制全部適用。橫濱南勞基署長(旭紙業)事件最高裁判所平成8年11月28日判決・勞判714號14頁是著名否定例。2024年フリーランス法與勞動者性的關係。

「你是業務委託,所以沒有加班費・有休・勞災」——契約書的標題這麼寫。但日本法看的不是標題,是實態。

判斷框架(昭和60年勞基研報告)

「勞動者」(勞基法9條)=使用從屬關係下提供勞務者。判斷要素:

代表裁判例

認定的效果與行動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8-05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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