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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元保證書還有用嗎——2020年民法改正後沒寫上限金額就無效

2025-07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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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日本特有的身元保證制度:期間最長5年、公司有通知義務、法院會大幅減責。而且2020年民法改正後,個人保證沒有定「極度額」的話整個無效。

日本的公司在錄用時常要求提出「身元保證書」——家人等保證人承諾: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害時負賠償責任。這份文件現在還有多少效力。

身元保證法的限制

「身元保證ニ關スル法律」(昭和8年)對保證人有多重保護:

2020年民法改正:沒有極度額就無效

身元保證是對將來不特定債務的個人保證(個人根保證契約),2020年4月施行的改正民法之下,不定「極度額」(責任上限金額)就整個無效(民法465條の2)。改正前的舊書式照抄的話,一円也請求不了。書式必須寫明「極度額○○萬日圓」。

那還要不要用

金錢回收的功能有限(員工本人的責任也受公平分擔法理限制——茨城石炭商事事件・最高裁判所昭和51年7月8日判決・勞動判例275號12頁),但「有家人知道並承諾」的心理上的牽制效果、緊急聯絡窗口的功能仍有意義。現金・貴重品・重要客戶資料接觸者等高風險職位限定使用,極度額設定在現實的金額,才是改正後的正解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7-04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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