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

租屋「更新料」合法嗎——最高裁判決與房東・房客各自該知道的事

2026-05-22

この記事を日本語で読む →

5秒結論

日本獨特的「更新料」(契約更新時付給房東的錢,行情是新賃料的1個月分)。最高裁判所平成23年7月15日判決・民集65卷5號2269頁:更新料條款在契約書明確記載、金額不過高的前提下有效,不違反消費者契約法10條。房客不能拒付已約定的更新料;房東要在契約書寫清楚金額與時期。更新料與更新手續費(付給管理公司)是兩回事。

租屋滿2年,管理公司通知:「契約更新,請支付更新料1個月分+更新手續費0.5個月分」。台灣沒有這種制度——這筆錢合法嗎?可以拒絕嗎?

更新料是什麼

最高裁的結論:原則有效

更新料是否違反消費者契約法10條(單方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條款無效),曾在下級審判斷分歧。最高裁判所平成23年7月15日判決・民集65卷5號2269頁做了整理:

房客方的實務

房東方的實務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5-22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← 回到文章一覽

企業・經營者的諮詢

在日本僱用員工、經營公司、持有不動產的台灣・華語圈朋友,
有勞動法或其他法律上的疑問,歡迎用中文或日文聯繫。

bengoshun@gmail.com

也可以用 Threads(@bengoshun)的私訊(DM) 聯繫。

※ 本網站為山崎駿個人的資訊發信網站。來信內容會保密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