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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性騷擾投訴,公司第一步做什麼——ハラスメント調查的標準手順

2025-1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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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事業主有調查・事後對應的措置義務(勞働施策總合推進法30條の2・均等法11條)——放置本身違法。標準手順:相談者聽取→行為者聽取→目擊者→事實認定→處分・配置措施→對雙方回饋。中立性・秘密保持・不利益取扱禁止是三大原則。調查做壞比不做更危險。

女性員工投訴課長性騷擾——「先觀察看看」是最糟的對應。公司的調查義務已經開始了。

調查是法律義務

パワハラ(勞働施策總合推進法30條の2)・セクハラ(均等法11條)・マタハラ(均等法11條の3等):事業主有相談體制整備・事後迅速適切對應的措置義務。接到相談放置→措置義務違反,民事上安全配慮義務違反(債務不履行)的損害賠償對象。

標準手順

  1. 相談者聽取:具體事實(5W1H)・證據(LINE・錄音・目擊者)・本人希望(只要停止?要處分?)。約定不因相談而不利取扱(法30條の2第2項明文禁止)。
  2. 證據保全:電子郵件・聊天紀錄・攝影紀錄——行為者聽取前先做。
  3. 行為者聽取:告知投訴要旨(相談者匿名性按案件判斷)・逐項確認・給充分辯明機會。「先處分再說」是程序違反。
  4. 第三者聽取:目擊者・周邊同事。口徑統一的風險→個別・同時期進行。
  5. 事實認定:供述對立時,按客觀證據・供述的具體性・一貫性・虛偽動機的有無判斷——「沒有確證所以不認定」的機械處理,裁判所不買帳(相談者側提訴時公司調查的粗糙會被指摘)。
  6. 措置:認定→懲戒處分(相當性注意)・配置轉換(原則移動行為者側)・再發防止研修。不認定→也要說明結論與理由,並做環境調整。
  7. 回饋:對相談者・行為者雙方通知結論(詳細度注意個人情報)。

常見失敗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1-15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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