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介手數料「房租1個月分」其實有規則——宅建業法的上限與超收的取回
2026-01-29
5秒結論
賃貸仲介手數料的上限是房租1個月分+消費稅(宅建業法46條・告示)——而且原則是貸主借主「各0.5個月」,向承租人收1個月分需要其承諾(東京地方裁判所令和元年8月7日判決承認無承諾部分的返還請求)。売買是「3%+6萬円」速算式。禮金・更新料・「清潔費」等周邊費用的合法性整理。
簽租約時帳單上「仲介手數料:賃料1個月分+稅」——理所當然地付了。其實法律的原則是0.5個月,你知道嗎?
賃貸仲介的上限規則
- 宅建業者可收取的報酬上限:貸主・借主合計で賃料1個月分+消費稅(宅建業法46條・國交省告示)。
- 而且居住用建物は原則各0.5個月——向一方收超過0.5個月,需要該方的承諾(告示第4)。實務上仲介讓你簽的申込書裡多半埋了承諾文言。
- 東京地方裁判所令和元年8月7日判決(判例タイムズ1471號154頁):未得承諾收1個月分的仲介,被命返還超過部分——之後控訴審維持,實務注目判決。承諾的時點(媒介契約成立時までに)も重要とされた。
売買的速算式
400萬日圓超的物件:(成交價×3%+6萬日圓)+消費稅が上限(宅建業法46條・告示)。例:5,000萬的物件→156萬+稅。低廉空家等(800萬以下)的特例(2024年改正:最大30萬+稅——売主・買主雙方に適用可)も確認。上限是「上限」——交涉減額本身自由。
周邊費用的合法性
- 禮金・敷金・更新料:契約自由の範圍(更新料は最高裁判所平成23年7月15日判決・民集65卷5號2269頁が高額すぎない限り有效と判断)。
- 「室內消毒費」「安心サポート費」等:仲介報酬とは別名目の實質的報酬上乘せは告示違反の疑い——任意サービスなら拒否可能。契約前に「這是必須的嗎」を書面で確認。
- 鍵交換費用:ガイドライン上貸主負擔が妥當とされるが、特約で借主負擔も有效とされやすい項目。
超收時的對應
- 請求書・契約書・承諾文言の有無を確認。
- 仲介業者に返還請求(內容證明)——上記裁判例を引用。
- 拒否されたら:宅建業の免許行政廳(都道府縣)への申告・少額訴訟(60萬以下)。報酬規制違反は行政處分(指示・業務停止)の對象なので、行政ルートは實效的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1-29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