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水用PayPay收?——「賃金數位支付」的條件與拒絕的權利
2026-10-01
5秒結論
2023年解禁的賃金數位支付(勞基法施行規則7條の2):僅限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的資金移動業者、上限100萬日圓、要勞資協定+本人同意。重點是「本人同意」必須——公司不能強制。帳戶倒閉時有保證機構全額保護。
「公司說以後薪水匯到PayPay可以嗎?」——可以,但有嚴格條件,而且你有拒絕的權利。
原則:現金直接全額支付
勞基法24條的原則是通貨(現金)・直接・全額・每月1次以上・定期支付。銀行匯款其實是例外(勞基法施行規則7條の2・要本人同意),2023年4月起追加了第二個例外——資金移動業者帳戶(○○Pay類)支付。
數位支付的條件
- 僅限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的資金移動業者(2023年起陸續指定,PayPay為第1號)。
- 帳戶餘額上限100萬日圓——超過部分自動轉到銀行帳戶。
- 事業場要先締結勞資協定,然後逐一取得本人書面同意(要說明資金保全・換現方法等)。
- 業者倒閉時由保證機構全額保護(這點與銀行存款保險的1,000萬上限設計不同)、不正提領原則上全額補償。
外國人常見的誤解與注意
- 公司不能強制。「全員改用○○Pay」的一律強制違反勞基法24條——不同意的人有權繼續用銀行帳戶。
- 反過來,沒有日本銀行帳戶的新來日外國人,數位支付有時反而方便(開設門檻低)。但生活上房租・水電多半還是要銀行帳戶,建議仍優先開銀行戶。
- 「用海外匯款應用程式直接匯回台灣」目前不在指定範圍——薪水不能直接付到海外帳戶。
經營者側
導入時的流程:指定業者選定→勞資協定→就業規則(賃金規程)修訂→個別同意書。同意書要保留,勞基署調查時會看。擅自導入(無協定・無同意)是24條違反(30萬日圓以下罰金)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10-0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