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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水用PayPay收?——「賃金數位支付」的條件與拒絕的權利

2026-10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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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2023年解禁的賃金數位支付(勞基法施行規則7條の2):僅限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的資金移動業者、上限100萬日圓、要勞資協定+本人同意。重點是「本人同意」必須——公司不能強制。帳戶倒閉時有保證機構全額保護。

「公司說以後薪水匯到PayPay可以嗎?」——可以,但有嚴格條件,而且你有拒絕的權利。

原則:現金直接全額支付

勞基法24條的原則是通貨(現金)・直接・全額・每月1次以上・定期支付。銀行匯款其實是例外(勞基法施行規則7條の2・要本人同意),2023年4月起追加了第二個例外——資金移動業者帳戶(○○Pay類)支付。

數位支付的條件

外國人常見的誤解與注意

經營者側

導入時的流程:指定業者選定→勞資協定→就業規則(賃金規程)修訂→個別同意書。同意書要保留,勞基署調查時會看。擅自導入(無協定・無同意)是24條違反(30萬日圓以下罰金)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10-0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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