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弄壞的機器從薪水扣」違法——工資全額支付原則與相殺禁止
2025-08-01
5秒結論
工資必須全額支付(勞動基準法24條),公司單方面從薪水扣損害賠償・借款是違法的。合意相殺・放棄工資債權也要「基於自由意思的客觀合理理由」——日新製鋼事件・シンガー事件。
「你弄壞了公司的設備,修理費從這個月薪水扣」「制服錢・研修費先從工資扣」——這些在日本幾乎都違法。勞動基準法24條的全額払原則是日本工資規制中最嚴格的規則之一。
全額払原則與例外
工資必須全額支付。例外只有兩個:①法令規定(所得稅・社會保險料的源泉控除)②勞使協定(過半數代表與公司的書面協定)規定的項目(社宅費・財形儲蓄等)。沒有協定就扣伙食費・制服費,直接違反24條(30萬日圓以下罰金・勞動基準法120條)。
公司的單方面相殺——禁止
公司對員工有損害賠償債權(弄壞設備・借款未還)時,單方面與工資相殺也被24條禁止——這是確立的判例法理。損害賠償要另外請求・協商,不能「從薪水扣」。
合意相殺・債權放棄——「自由意思」的嚴格審查
- 日新製鋼事件(最高裁判所平成2年11月26日判決・民集44卷8號1085頁):員工同意的相殺,在「基於勞動者自由意思的合理理由客觀存在」時有效。該案是員工主動要求用退職金清償住宅貸款,被認定有效。
- シンガー・ソーイング・メシーン事件(最高裁判所昭和48年1月19日判決・民集27卷1號27頁):退職時簽署的工資債權放棄書,同樣要求自由意思的客觀合理情況。
重點:形式上有簽名不夠——是否真的出於自由意思,法院會看簽署的經過・說明的內容・員工得到的利益,嚴格審查。
實務的正確做法
- 損害賠償:工資照付,賠償另行書面合意・分期協商(金額本身也受責任制限法理限制)。
- 常態性控除項目(社宅・伙食等):締結24條勞使協定。
- 調整過払工資的「調整的相殺」:僅限時期接近・金額少的範圍被判例承認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8-0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