賞與(ボーナス)為什麼被扣這麼多——源泉稅的算法與「殘業代不含賞與」的理由
2026-06-26
5秒結論
賞與的源泉稅率由「前月薪資」決定(高前月薪→高稅率),社會保險按標準賞與額扣(健保年573萬・厚年每月150萬日圓上限)。實拿約8成。年末調整會精算所以沒有「多繳不回來」。賞與可從割增賃金基礎排除的法律根據。
期待已久的賞與100萬日圓,進帳只有80萬左右——「被扣的比月薪還兇?」。賞與的天引き規則與月薪不同,整理如下。
源泉所得稅:看「前月薪資」決定稅率
- 賞與的源泉稅=賞與(扣除社保後)×「賞與的源泉徵收稅額的算出率表」的稅率。這個稅率由前月薪資(扣除社保後)與扶養人數決定(所得稅法186條)。
- 所以前月剛好加班多・薪資高的話,賞與的稅率也被拉高——但只是概算,年末調整會精算,多扣的12月退回來。「賞與被多扣就虧了」是誤解。
社會保險料:標準賞與額
- 健康保險・厚生年金從賞與也扣(標準賞與額——1,000日圓未滿切捨)。上限:健保年度累計573萬日圓、厚生年金每月150萬日圓(健康保險法45條・厚生年金保險法24條の4)。
- 雇用保險料(0.55%)也扣。結果賞與的實拿大致是額面的8成弱。
- 經營者注意:賞與支付後5日內要向年金事務所提出賞與支払届——漏提出等於少繳,之後調查時追徵。
勞動法上的賞與:與月薪的三個不同
- ①殘業代的基礎不含賞與:割增賃金的計算基礎可排除「臨時支付的工資・1個月超期間每次支付的工資」(勞基法37條5項・施行規則21條4號5號)——賞與屬此。但名為「賞與」實為按月固定發的錢,要算進基礎(實質判斷)。
- ②有沒有賞與看契約:法律沒有賞與支付義務。就業規則・勞動契約寫「依業績支給」的場合,公司有相當裁量(參照賞與在籍條款篇——支給日在籍要件原則有效)。
- ③最低賃金的計算不含賞與(最低賃金法4條3項)——「月薪低但賞與多」的設計不能救最賃違反。
外國人員工常見疑問:「賞與也算年收嗎?」——算。簽證更新・永住・房貸審查的年收,用源泉徵收票的「支払金額」(含賞與)。談錄取條件時問清楚「月薪×12+賞與實績」的總額,而不是只看月薪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6-26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