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用外國人之前,一定要看「在留卡」的3個地方——不法就勞助長罪的恐怖
2025-08-08
5秒結論
雇到沒有就勞資格的外國人,公司構成不法就勞助長罪: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「不知道」原則上不能免責。確認在留卡的3個重點。
人手不足,難得有人來應徵,馬上錄用——等等。對方是外國人的話,有一道絕對不能省略的手續:確認在留卡(在留カード)。漏掉的代價,可能是刑事責任。
不法就勞助長罪:「不知道」不能免責
雇用沒有就勞資格的外國人、讓他工作——即使是被騙的——公司可能構成不法就勞助長罪(入管法73條之2):3年以下拘禁刑(坐牢)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,也可能併科。而且依已通過的修法,2027年4月1日起將加重為5年以下拘禁刑或50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
最可怕的一點:「我不知道他沒有就勞資格」原則上不能免責。沒有確認在留卡等、有過失的話,照樣可能被處罰。換句話說,法律要求雇主主動確認。
在留卡要看3個地方
- ①在留資格:這個資格能不能做你要給他的工作。例如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」原則上不能做工廠流水線・餐飲店内場等單純勞動。資格和工作內容不符,也是不法就勞。
- ②在留期間的期限:過期=不法滯留。雇用中也要管理期限,更新了才能繼續雇用。
- ③就勞限制的有無:寫著「就勞不可」的(例如留學生),要翻到背面看有沒有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。有許可的留學生打工,上限是每週28小時——超過的話,雇主也有責任。
確認時當面核對本人和卡片。偽造卡在流通,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提供免費的「在留卡等讀取App」,可以用IC晶片驗證真偽——建議養成使用習慣。
還有一個義務:外國人雇用狀況申報
雇用・離職外國人時,雇主有向公共職業安定所(Hello Work)提出「外國人雇用狀況申報」的義務(勞動施策總合推進法)。雇用保險被保險者的話和資格取得申報一起辦即可。
檢查清單
- 錄用前:當面確認在留卡3點+用App驗真偽+影本存檔。
- 雇用中:在留期限的管理表(到期前提醒更新)。
- 留學生:每週28小時的管理(多處打工的合計也是28小時)。
- 不確定資格能不能做這個工作:諮詢專業人士再錄用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8-08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