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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因為是外國人」行不通——日本的勞動法對外國員工全部適用

2026-05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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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最低工資、加班費、有薪假、解僱規制:只要在日本工作,日本勞動法全部適用。勞基法3條更明文禁止以國籍為由的勞動條件差別待遇,違反有罰則。

「外國人嘛,條件差一點沒關係」——在日本,這個想法本身就是違法的起點。對台灣經營者來說還有一層:就算老闆和員工都是台灣人,在日本工作,適用的就是日本勞動法。

原則:在日本工作=日本勞動法全部適用

勞動基準法、最低賃金法、勞災保險……這些法律適用於在日本的勞動,與國籍無關。具體來說:

勞基法3條:國籍差別的明文禁止

更進一步,勞基法3條明文規定:不得以勞工的國籍、信條或社會身分為由,就工資、工時等勞動條件為差別待遇。違反有罰則。

台灣人經營者特別要注意的場面

給經營者的一句話

把外國員工「當日本員工一樣對待」,就是最好的法令遵循,也是留住人才的最好方法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5-04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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