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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倒了、薪水沒拿到——國家代付8成的「未払賃金立替払制度」

2025-1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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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公司倒產時,國家(勞働者健康安全機構)代付未払工資與退職金的8成(賃金支払確保法7條)。對象是倒產前6個月〜之後的未払分、有年齡別上限(45歲以上最多296萬日圓)。法律上倒產與「事實上倒產」(勞基署認定)都可以用。請求期限2年。

公司突然倒閉、社長聯絡不上、本月薪水沒進帳——這時不要放棄,國家有代付制度。

未払賃金立替払制度

根據賃金支払確保法7條,獨立行政法人勞働者健康安全機構代替倒產的公司,支付未払賃金・退職金的80%。

「倒產」的兩種型態

手續流程

  1. 確認倒產型態(有無破產程序)。
  2. 法律上倒產→向破產管財人要「證明書」/事實上倒產→向勞基署申請「認定・確認」。
  3. 向勞働者健康安全機構提出請求書(自破產等翌日起2年內)。
  4. 審查後匯款。外國人・已回國者也可以請求(匯到海外帳戶可)。

注意點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1-16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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