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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商店必須寫的「特定商取引法表記」——漏寫・亂寫的風險

2026-02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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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通信販賣的特定商取引法表記:廣告表示義務事項(特商法11條——事業者名・住所・電話番號・代表者・代金・支付時期方法・引渡時期・返品特約等)、個人事業主也要寫本名・住所(一定條件下平台透過型的省略運用有)、返品特約的設計(通販沒有「クーリング・オフ」——法定返品權8日〔15條の3〕可用特約排除・特約未記載則可返品)、最終確認畫面的表示義務(2022年6月改正——詐欺的定期購入對策・取消權〔15條の4〕)、違反的行政處分・罰則。

開網路商店・電商賣東西,頁面最下面那個「特定商取引法に基づく表記」不是裝飾——法定義務,漏寫・亂寫有行政處分與刑事罰。外國人經營者最常在這裡踩雷。

必須表示的事項(特商法11條)

返品的規則:通販沒有「クーリング・オフ」

最終確認畫面(2022年6月改正)

違反的後果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2-12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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