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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在房間裡過世了——房東不能做的事、可以請求的錢

2026-07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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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租約不因房客死亡而終了,由繼承人繼承。擅自清理遺物是違法的自力救濟。自然死本身不是違約,但遺體長期未發現造成的汙損可以請求。保證債務在死亡時本金確定。

高齡房客在房間裡孤獨死——對在日本持有出租物件的台灣房東來說,這是遲早要面對的場面。情緒上想趕快清空房間重新出租,但先動手的一方會輸。

租約不會因死亡而終了

房客死亡,租賃契約不會自動終了,租賃權由繼承人繼承。想要解除契約(例如欠租),催告・解除的意思表示原則上要向繼承人(原則全員)為之。繼承人是誰不清楚時,需要調查戶籍等程序,實務上應交給律師處理。

絕對不能做:擅自清理遺物

「反正人都走了」就自行開鎖、把遺物搬走丟掉——這是違法的自力救濟。遺物(殘置物)屬於繼承人的財產,擅自處分可能要對繼承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空屋狀態持續再久,合法途徑仍然是取得繼承人同意,或經過法律程序。

原狀回復:可以請求的部分・不能請求的部分

保證人的責任:死亡時「本金確定」

個人連帶保證(根保證)在房客死亡時本金確定(民法465條之4)。意思是:保證人負責的,原則上是死亡日之前已發生的未付房租等;死亡之後到騰空為止的租金相當損害金,一般解為不能向保證人請求。

事前對策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7-19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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