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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定者研修・入社前課題是義務嗎——內定的法律性質與拒絕的後果

2025-12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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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採用內定=始期付解約權留保付勞動契約的成立(大日本印刷事件・最高裁判所昭和54年7月20日判決・民集33卷5號582頁)。就勞始期前的研修參加原則上不是義務:內定者(尤其在學中)可以拒絕,以拒絕為由取消內定原則上不被允許(宣伝会議事件等下級審裁判例)。參加時的報酬:實質是勞動則發生工資・最低工資問題。入社前課題過重時的對應、內定取消的嚴格要件(客觀合理・社會相當)、內定辭退的自由(2週間前・民法627條)。

拿到內定後,公司接連來信:每月來公司研修・交讀書報告・考證照——不參加會被取消內定嗎?在學中的留學生也常遇到。

內定的法律性質

入社前研修是義務嗎

實務對應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2-17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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