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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簽契約書也算僱用成立——口頭約定的效力與證明方法

2025-12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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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勞動契約以雙方合意即成立(勞契法6條),書面不是成立要件——「契約書還沒簽所以不算數」是誤解。但勞基法15條要求僱主書面明示勞動條件(違反有罰則+勞工可即時解約)。口頭約定的證明:求人票・錄取通知・LINE・薪資實績。條件與口頭約定不符時:求人票是「原則上成為契約內容」方向的有力證據。先工作了再說的「事實上的勞動關係」也受全部勞動法保護。

「契約書還沒簽,所以你還不是正式員工」「口頭說好的薪水,老闆翻臉不認」——這兩個場面的法律答案都一樣:勞動契約不需要書面。

合意原則(勞契法6條)

但書面明示是僱主的義務

口頭約定怎麼證明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2-12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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