慶弔見舞金規程——非課稅的範圍・賃金該當性・平等運用的三個論點
2026-08-12
5秒結論
結婚祝金・弔慰金・傷病見舞金等慶弔見舞金,社會通念上相當額的範圍內非課稅(所得稅基本通達9-23等)、原則不算勞基法上的賃金(任意的恩惠的給付)也不算社會保險的報酬。但支給條件在規程・慣行上明確時具賃金性,平等運用義務也隨之發生。金額相場・規程設計・死亡弔慰金的受取人指定(相續對策)解說。
慶弔見舞金是「小錢大學問」:設計得好=非課稅・非報酬的福利;設計得差=課稅・算賃金・還被追究差別。
稅務上的處理
- 結婚・出產祝金、弔慰金、傷病・災害見舞金:社會通念上相當的金額範圍內非課稅(所得稅基本通達9-23、28-5等的趣旨)。
- 相場的目安:結婚祝1〜3萬圓、出產祝1〜2萬圓、本人死亡弔慰金5〜10萬圓、家族死亡1〜5萬圓、傷病見舞1〜3萬圓程度。顯著高額的部分是給與課稅。
- 非課稅範圍內也不算社會保險的報酬。
勞基法上的賃金該當性
- 慶弔見舞金原則是任意的・恩惠的給付=不是賃金(勞基法11條)。
- 但規程・勞動契約明定支給條件(誰・何時・多少)時,成為公司的支付義務=賃金性被肯定。此時全額払・時效等賃金規制的適用要留意。
- 這不是「所以不要定規程」——不定規程就會課稅風險+運用恣意。定了規程誠實支付才是正解。
平等運用與設計
- 對象事由與金額表:結婚・出產・本人死亡・親族死亡(親等範圍)・傷病(連續欠勤○日以上等)・災害。
- 非正規的處理:慶弔休暇・見舞金類的福利,對パート・有期的不合理差是パート有期法8條的問題——原則同一基準或合理說明。
- 死亡弔慰金的受取人:規程指定「配偶者→子→父母」等順位時,成為受取人的固有權利(不屬遺產・不受相續放棄影響)。不指定時變成遺產分割的對象,公司會被捲入相續紛爭——務必指定。
- 事實婚・同性伴侶的處理也要事前決定(任意領域,但求明確)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8-12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