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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辦公規程的做法——費用負擔・勞動時間・勞災,三個必須寫清楚的地方

2026-03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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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導入テレワーク時:讓勞工負擔通信費・電費等時必須在就業規則記載(勞基法89條5號),勞動時間管理照常(中抜け・部分在宅的處理),自宅執務中的災害也可成立勞災。厚勞省テレワークガイドライン(令和3年改定)的要點、通勤手當的改定、資訊安全規則等規程整備事項。

「疫情後就這樣繼續在家上班,規則嘛……大概」——沒有規程的居家辦公,費用糾紛・殘業代糾紛・勞災認定時全部變成公司的弱點。

必寫1:費用負擔(勞基法89條5號)

讓勞工負擔費用(通信費・電費・設備)時,就業規則必須記載。實務選項:

通勤手當:改為實際出勤日數的實費支給時,是勞動條件變更——確認支給要件的規定方式,必要時依不利益變更的程序。

必寫2:勞動時間

必寫3:勞災・安全衛生

其他整備事項

對象者基準(職種・勤續)、申請承認程序、資訊安全(紙本帶出・公共無線網路禁止・畫面窺視防止)、費用負擔、出社命令的可否(規程上保留)、人事評價基準的透明化。厚勞省「テレワークガイドライン」(令和3年3月改定)是設計的基準文件。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6-03-22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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