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病假休職的員工,在社群網站曬出遊照片——可以懲戒嗎
2025-11-11
5秒結論
憂鬱症休職中的員工騎車出遊、喝酒、旅行——東京地方法院:不構成懲戒事由。健康人一樣的日常生活反而有助於療養。經營者在憤怒之前該知道的判決。
員工因為憂鬱症休職中。某天,他的社群網站上出現出遊的照片:騎機車兜風、和朋友喝酒、還去旅行——「在裝病吧!懲戒處分!」在憤怒之前,請先看一個真實的判決。
東京地方法院的真實判決
出版社的員工因憂鬱症休職(而且休職中工資全額支付)。公司發現他在休職中騎機車外出、去遊戲中心、買場外馬券、喝酒、住宿旅行,以「療養專念義務違反」等理由懲戒解僱。
東京地方法院(平成20年3月10日判決・マガジンハウス事件)的判斷出乎很多經營者的意料:
- 憂鬱症的療養不等於臥床不起。和健康人一樣的日常生活行動,反而可能有助於療養。
- 公司沒能證明這些行動使病情惡化。
- 所以騎車・遊戲・喝酒・旅行,不構成懲戒事由。
另一方面,法院也認定:違反主治醫師的指導、在公司周邊進行抗議活動等行動,構成懲戒事由。界線在這裡。
經營者該知道的重點
- 「休職中=必須在家靜養」是誤解:特別是精神疾患,外出・運動・社交活動常常是治療的一部分。
- 看到SNS就立刻懲戒是高風險:懲戒無效+可能衍生賠償請求。先深呼吸。
- 正確的第一步是事實確認:行動的內容・頻率,以及是否違反主治醫師的指導——這是判決劃出的界線。可以透過本人同意取得主治醫師的意見。
- 制度面的預防:就業規則設置療養專念・定期報告的規定,休職開始時書面說明休職中的義務。有明確的規則和違反事實,才談得上處分。
順帶一提:公司能不能全面禁止休職中的SNS發文?內容不問、一律禁止,法律上很難成立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1-1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