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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懷孕了就調去輕鬆的職位」——降格的話違法。マタハラ的最高裁判所規則

2025-10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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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以懷孕・產假・育休為理由的不利益取扱是違法(均等法9條3項・育介法10條)。最高裁判所廣島中央保健生協事件:懷孕中的降格原則無效,例外只有自由意思同意或特段事情。

員工懷孕了,公司好意(或者說方便)地「調去輕鬆的職位——順便把管理職拿掉」。這在日本是違法的典型案例。マタハラ(孕產騷擾)規制的核心判例來自最高裁判所。

法律的框架

廣島中央保健生協事件——降格原則違法

最高裁判所平成26年10月23日判決(廣島中央保健生協事件・民集68卷8號1270頁):理學療法士因懷孕請求輕易業務轉換,轉換時被免除副主任職位,復歸後也沒回復。最高裁判所:以懷孕中的輕易業務轉換為契機的降格,原則違反均等法9條3項而無效。例外只有兩個:①勞動者基於自由意思同意(有客觀合理理由)②業務上的必要性的特段事情。

「本人也同意了」的抗辯被嚴格審查——有利不利的充分說明・真的自由意思,公司要能證明。

「契機」的認定很寬

行政解釋:懷孕・產休等的1年以內的不利益取扱,原則上推定「以其為契機」。賞與查定的著しく低評價・契約更新拒絕・派遣的交替,都可能該當。

公司端的實務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0-01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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