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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能實習生的受入——現行規則與「育成就勞」移行前的注意點

2025-05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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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秒結論

技能實習制度(技能實習法)現行規則:團體監理型是「監理團體(非營利)→實習實施者(企業)」的結構,實習計畫要機構(外國人技能實習機構)認定、1號→2號→3號最長5年、轉籍原則不可。2027年起將移行到「育成就勞」制度(轉籍放寬・以特定技能為出口)。現在受入要注意:監理團體的選定、監查對應、失蹤風險、與育成就勞的銜接。

技能實習制度確定要落幕、由育成就勞接棒(預定2027年開始)——但現在的受入仍適用技能實習法,而且移行期的判斷變多了。

現行制度的結構

受入企業的義務與地雷

  1. 技能實習計畫的履行:做計畫外的作業(例如養殖業實習生去做建設)是認定取消事由。
  2. 機構的實地檢查・監理團體的每月監查:帳簿(實習日誌・賃金台帳・出勤紀錄)隨時能拿出來。
  3. 違反的後果:改善命令・認定取消+5年受入停止・惡質案例公表——而且會波及特定技能的受入資格。
  4. 護照・在留卡的保管禁止、強制儲蓄禁止(技能實習法48條)。

失蹤風險的現實對策

失蹤的多數原因是賃金不滿・暴力・聽不進的職場+轉籍不可的絕望感。對策:①賃金明細的母語說明②相談窗口(監理團體+公司內)③宿舍環境④2號・3號移行時的處遇改善。失蹤發生時:向機構・入管届出,不要自力「追回」(有違法風險)。

育成就勞移行前的經營判斷
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05-30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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