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酒駕被抓・開社用車出事——公司會被牽連到什麼程度
2025-11-23
5秒結論
酒醉駕駛5年以下拘禁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、帶酒氣駕駛3年以下或50萬日圓以下。提供車輛・提供酒類・同乘也各自成罪。社用車事故的運行供用者責任(自賠法3條)・使用者責任(民法715條)、白牌車事業者的酒精檢測義務、懲戒的相場。
員工下班聚餐後開車回家被抓到酒駕;或者開社用車途中出了人身事故。這不只是員工個人的問題——日本的法制度在好幾個地方把公司也拉進來。
酒駕本身的刑罰:不只駕駛人
- 酒醉駕駛(道路交通法65條1項・117條之2):5年以下拘禁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
- 帶酒氣駕駛(117條之2之2):3年以下拘禁刑或50萬日圓以下罰金。
- 周邊的人也成罪:明知對方要開車仍提供車輛(與駕駛人同等的刑)、提供酒類・勸酒、明知酒駕仍同乘,都各自處罰(道路交通法65條2〜4項)。公司的管理職在聚餐上勸酒後讓部下開車回去,自己也可能被立件。
社用車事故:公司的兩個民事責任
- 運行供用者責任(自動車損害賠償保障法3條):人身事故中,社用車的保有者(公司)原則上負賠償責任,免責要件極嚴。
- 使用者責任(民法715條):業務執行中的事故,公司與駕駛員工連帶賠償。通勤・私用中的事故,依使用容許的實態也可能被認定。
公司賠了之後對員工的求償(求償權)也不是全額——判例以損害公平分擔的角度限制求償範圍(茨城石炭商事事件・最高裁判所昭和51年7月8日判決・民集30卷7號689頁的法理)。
白牌車事業者的酒精檢測義務
使用一定台數以上社用車的事業者(安全運轉管理者選任事業者),2022年4月起義務化駕駛前後的酒氣確認・紀錄保存1年,2023年12月1日起義務化使用酒精檢知器(道路交通法施行規則)。沒做檢測紀錄,事故時公司的管理責任會被放大檢視。
懲戒的相場
- 業務中・社用車的酒駕:懲戒解僱級。
- 私生活上的酒駕:原則上私生活行為的懲戒要有企業秩序的關聯,但酒駕的社會非難極強,運輸業・常開車的職種・管理職,重處分被維持的例多。報道造成公司信用受損也是考慮要素。
- 就業規則先寫明「酒駕(含私生活上)為懲戒事由」,處分才站得穩。
預防
聚餐規範(開車者不勸酒・代駕費用補助)、社用車鑰匙管理、檢測紀錄的確實運用。事故後「其實以前就常喝」被挖出來,公司的放置就是責任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,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。本文內容以撰寫日(2025-11-23)時點的日本法令・判例為準,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。